千附:代子公司千附水資源(股)公司公告客戶重要契約變更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5-30 17:54
第10款
1.契約或承諾變更日期:109/10/29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台灣自來水(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子公司千附水資源(股)公司之客戶
4.變更之原因:應收建設費率調整
5.變更之內容:投資契約第三次補充修正條款
6.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重要增修內容如下
自109年8月1日起重新核定建設費單價,台灣自來水公司就馬公海水淡化廠每1CMD建設費
單價自10.41元(含稅)提高至11.21元(含稅)、望安海水淡化廠每1CMD建設費單價自27.60
元(含稅)提高至29.72元(含稅)。(原契約計算費率之給付計算至121年,第三次補充修正
條款計算費率之給付計算至117年)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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