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野:公告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5-23 14:24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1/05/2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劉清郎
(2)董事:柯瑞宗
(3)董事:勝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怡君
(4)董事:吳清綠
(5)董事:吳博文
(6)董事:張嘉郡
(7)獨立董事:鄭瑞宗
(8)獨立董事:劉靜觀
(9)獨立董事:李曉佩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職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富野大飯店(股)公司111年度股東會決議通過
同意以上董事兼任及競業行為許可。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34,418,586權(含電子投票)
贊成權數34,370,056權,占表決權數99.85%
反對權數31,089權,占表決權數0.09%
無效權數0權,占表決權數0.00%
棄權/未投票權數17,441權,占表決權數0.05%
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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