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媒: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認購連線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私募普通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5-20 15:12
第24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
如股息率等):
連線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私募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1/05/20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不超過37,500,000股
每單位價格:新台幣10元
交易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375,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
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連線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
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
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1)台北富邦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實質關係人,亦為連線商業銀行原始股東,在
連線商業銀行設立於109/03/09時,以新台幣25.1億元取得25.1%股份。
(2)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亦為連線商業銀行原始股東,在連
線商業銀行設立於109/03/09時,以新台幣5億元取得5%股份。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
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
之債權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
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
約定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私募條件繳款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證券交易法43-8條規定辦理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依連線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訂定之私募普通股條件認購
(2)本公司參考偉新合署會計師事務所對價格合理性提供之獨立專業意見及相關法規
(3)決策單位: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7.92
12.有價證券標的公司私募參考價格與每股交易金額差距達20%以上:否
13.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
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交易數量:不超過37,500,000股
(2)交易金額:不超過新台幣375,000,000元
(3)持股比例:依私募發行新股後之股本計算為2.50%
(4)權利受限情形:依投資協議與相關法規規定
14.迄目前為止,私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
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1)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之比例:1.64%
(2)占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3.91%
(3)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1,283,951仟元
15.經理人及經紀費用:
無
16.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公司策略發展所需
17.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8.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否
19.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偉新合署會計師事務所
23.會計師姓名:
許弘毅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臺省會證字第4437號
25.其他敘明事項:
(1)本案尚待主管機關核准
(2)持股比例依最終募資結果計算
(3)淨值NT$7.92係年度會計師之查核數,倘若以被投資公司減資彌補虧損後之股數追溯計
算,則淨值為NT$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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