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紀:公告本公司111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經簽證會計師出具無保留結論加註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之核閱報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5-12 15:48
第30款
1.事實發生日:111/05/12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新世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公鑒:
前言
新世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1年及110年3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111年及1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
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
核閱竣事。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
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係管理階層之責任,
本會計師之責任則係依據核閱結果對合併財務報表作成結論。
範圍
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六十五號「財務報表之核閱」執行核閱工作。
核閱合併財務報表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財務與會計事務之人員查詢)
、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作之範圍,因此
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故無法表示查核意見。
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並未發現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
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
「期中財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當表達新世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民國111年及110年3月31日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1年及1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之情事。
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
新世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因營運持續虧損,截至民國111年3月31日止
累積虧損668,362仟元已超過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負債比率已達99%,且預計一年
內應償還或展延之借款約165,816仟元,公司管理當局雖已於財務報表附註十二.8
提出營運及財務規劃,惟營運持續虧損及短期資金流動性致新世紀光電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本會計師未因此修正核閱結論。
3.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南台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4.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1:丁澤祥 (79)台財證(一)第31833號
5.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2:蔡玉琴 (84)台財證(六)第24317號
6.會計師查核(核閱)報告日:111/05/12
7.因應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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