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控-KY:本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出售應收帳款予關係人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5-10 23:05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出售應收帳款予關係人。
2.事實發生日:111/5/10~111/5/1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出售應收帳款總金額人民幣1.76億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MONSTER HOLDING CO., LTD.及AGI HOLDING CO., LTD.,與公司關係為大股東。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與付款條件:付款到帳且股東會討論決議通過後進行應收帳款除列
(2)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博業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出售應收帳款價格合理性會計師意見書。
決策單位:英屬開曼群島商康而富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決議通過並於111年度股東會決議。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博業會計師事務所。
18.會計師姓名:
林金波。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北市會字第3335號。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較為快速回收債權以維持公司正常營運外,
亦有助於本公司引進新投資者充實營運資金並穩定發展汽車及半導體產業項目,
以利未來創造本公司股東最大利益。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1年05月10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1年05月10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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