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錦:公告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公告標準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5-05 17:29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11/05/05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信錦企業(薩摩亞)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信薩)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信錦企業(薩摩亞)股份有限公司為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31,41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之資金貸與額度。
(1)公司名稱:廣進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廣進)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廣進有限公司為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31,41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之資金貸與額度。
(1)公司名稱:敬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敬得)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敬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間接持股73.82%之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31,41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之資金貸與額度。
(1)公司名稱:陸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陸合企業)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陸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為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間接持股70%之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31,41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之資金貸與額度。
(1)公司名稱:Syncmold Enterprise Vietnam Co.,LTD ( (以下簡稱信錦(越南))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Syncmold Enterprise Vietnam Co.,LTD為
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31,41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之資金貸與額度。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682,094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255,211
5.計息方式:
年息 0% ~3%。
6.還款之:
(1)條件:
一次或分次還款。
(2)日期:
依實際動支日期起算一次或分次還款。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871,86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3.09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實收資本(單位:仟元)(截至111/5/5):
信薩:103,762
廣進:197,407
敬得:574,803
陸合企業:237,424
信錦(越南):568,698
(2)累積盈(虧)(單位:仟元)(截至110/12/31):
信薩:1,967,653
廣進:2,338,626
敬得:15,048
陸合企業:(14,624)
信錦(越南):(51,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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