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5-05 16:47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5/05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廣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壹拾伍億元整。
5.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6.發行價格:暫訂不低於票面金額之101%,實際總發行金額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
7.發行期間:三年。
8.發行利率:票面年利率為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到期之資金需求。
11.承銷方式: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未確定。
13.承銷或代銷機構:主辦承銷商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6.簽證機構:不適用,不印製實體有價證券為之。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
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准證券主管機關後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不適用。
19.買回條件: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准證券主管機關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准證券主管機關後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准證券主管機關後另行公告。
2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募集與發行本次國內第二次無擔保
轉換公司債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時程、承銷方式、發行額度、發行價格、發行
條件、發行轉換辦法之訂定,以及資金來源、計劃項目、預計資金運用計畫進度及預
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指示及基於營運評估或
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而需修正者,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總經理得全權處理。
二、本次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擬採競價拍賣方式全數辦理對外公
開承銷,將採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不印製實體有價證券為之。並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
後,擬向中華民國財團法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為櫃檯買賣。
三、為配合本次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相關發行事宜,擬請董事會授權董
事長或總經理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所需之
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四、本次發行如有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或總經理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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