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電貿: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5-04 16:49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5/04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相關規定之特定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30,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於30,000,000股額度內,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二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本公司定價日前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
八成:
(a)定價日前1、3、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
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
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實際私募發行價格在上述原則下,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及視當
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2)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方式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
項」之規定,並考量公司未來展望以及私募有價證券之轉讓時點、對象及數量均有嚴格
限制,且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洽辦上市掛牌,流動性較差等因素,故本次私募價格之
訂定應屬合理,對股東權益未有重大影響。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次募集之資金將用以充實營運資金、強化財務結構及支應其他因
應公司長期營運發展之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為確保籌集資金之時效性及便利性,並有效降低資金成本,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
發行普通股,並引進策略性投資人;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且配合公司實際營運
需求辦理私募,將可提高公司籌資之機動性及效率,而私募普通股三年內限制轉讓之
規定,將更確保本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之長期合作關係。因此私募方式辦理有其必要
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尚未發行。
11.參考價格:尚未發行。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尚未發行。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8規定之轉讓限制外,其餘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辦理私募普通股經股東會決議後,關於實際發行價格、股數、
發行條件及辦法、資金運用計畫、資金用途、募集金額、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
益及其他相關事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公司實際需求、市場狀況及相關法令訂
定、調整並全權處理之。嗣後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需法令之改
變須變更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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