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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力新:公告本公司受理董事候選人提名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4-15 16:53


第53款


公司代號:5202


公司名稱:力新

發言日期:2022/04/15

發言時間:16:53:37

發言人:陳宗禧

1.事實發生日:111/04/15

2.公司名稱:力新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本公司111年4月15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

(2)應選名額:董事2名

(3)提名股東之應檢附資料:

a.股東提名候選人名單申請書正本。

提名申請書中請敘明以下資訊:

提名股東資料:股東戶號、股東戶名、身分證明文件

(如身分證字號、公司統一編號)、持有股數、聯絡方式(地址及電話)。

敘明各被提名人名單:職稱類別、姓名、學歷、身分證字號或

公司統一編號、經歷、現職、所代表之政府或法人名稱。

提名股東簽章及註明提名日期。

(4)受理期間:111年4月18日至111年4月28日止受理股東之提名,凡有意

提名之股東務必請於111年4月28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

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

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

並以掛號函件寄達〕。

(5)受理處所:力新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一路

128巷15號6樓)

(6)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應將其列入董事候選人名單:

a.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b.提名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c.提名人數超過應選名額。

d.提名股東未敘明被提名人姓名、學歷及經歷所列相關證明文件。

e.被提名人不符法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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