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宜宅弊案 趙藤雄改口認行賄 獲緩刑繳2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2-25 17:43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合宜住宅弊案,今天二審宣判,被控收賄的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被重判21年、併科1000萬罰金、褫奪公權5年,還可上訴。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由於在宣判前夕翻供認罪,承認行賄,判刑2年定讞、緩刑5年,併科140萬元罰金、並繳交公庫2億元。(潘千詩報導)
桃園縣去年辦理八德合宜住宅標案卻被廉政署發現,遠雄為取得標案,趙藤雄涉嫌指示副總魏春雄,透過北科大退休教授蔡仁惠行賄葉世文。檢方認定,葉世文共涉及五起貪汙案,但一審認定,葉世文只有在八德案與趙藤雄有默契的收賄1600萬,林口A7案主動索賄400萬,加上3000多萬財產來源說不清,依三罪重判19年,另外兩案無罪;趙藤雄被依行賄罪,判刑4年6月。案件上訴後,趙藤雄在二審定讞宣判前夕,突然遞狀要求再開辯論,翻供承認行賄葉世文,還包括一審獲判無罪的新竹眷改案。
由於趙藤雄改口認了全部的行賄罪,二審改判2年,罰金140萬元,緩刑5年,同時需繳交公庫2億元;魏春雄遭判刑1年10月,併科130萬罰金,緩刑5年,繳交公庫1億元,兩人定讞。葉世文則被重判21年、併科1000萬罰金、褫奪公權5年,還可以上訴。
至於白手套蔡仁惠因從頭到尾都認罪,轉當汙點證人,二審仍判刑6月,緩刑2年;葉世文的女密友陳麗玲也同樣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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