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峰」有價證券變更交易方法等相關事項
鉅亨台北資料中心 2022-04-06 09:38
正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1538)上市有價證券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併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事宜。
一、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日期:民國 111 年 4 月 7 日。
二、分盤集合競價之撮合時間:每 30 分鐘執行撮合作業 1 次。
三、證券代號及簡稱:代號:1538;簡稱:正峰。
四、正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前因有本公司營業細則第 49 條第 1 項第 1 款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業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在案,嗣查該公司最近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淨值已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十分之三,核有同細則第 49 條第 1 項第 1 款及第 49 條之 2 第 1 項第 4 款規定情事,爰將其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併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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