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維西:公告接獲VarrocCorp Holding BV聲請仲裁追加相對人通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31 14:37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1/03/31
2.公司名稱: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子公司Beste Motor Co. Ltd.(下稱「Beste」)與印度上市公司
Varroc Engineering Limited子公司VarrocCorp Holding BV間為進行中之ICC仲裁
當事人。前述仲裁源於股東協議(Shareholders Agreement)、Alliance Agreement
及過渡管理協議(Transition Management Agreement)並涉及雙方合資公司
Varroc TYC Corporation之經營。就同一仲裁事件,Beste已依法答辯、
對VarrocCorp Holding BV提出反訴及聲請追加Varroc Engineering Limited為反訴
被告。隨後VarrocCorp Holding BV於111年2月23日要求追加本公司為同一仲裁事件
之相對人,ICC於111年3月31日通知本公司。
6.因應措施:
Beste已於仲裁程序中提出反訴,以Varroc Engineering Limited、
VarrocCorp Holding BV違反股東協議及Alliance Agreement為基礎,
主張及請求Beste有權收買VarrocCorp Holding BV所持有合資公司股份。
本公司及Beste並正與律師商討其他相關對應措施。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11年3月31日接獲ICC追加當事人通知之電子文書,
此與本公司於110年12月3日代Beste重訊之仲裁案件為同一事件,
已委請理律法律事務所及新加坡律師處理相關事宜。
(2)本件仲裁及其反訴性質皆為合資股東間之相關爭議,包含相互請求收買或出售其所
持有之合資公司股份,仍待仲裁庭審理判斷有無法律上理由,且仲裁庭目前尚未組
成,對本公司或Beste之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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