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農林:本公司處分應收債權獲益並取得法院拍賣台鳳老埤農場約748.6公頃土地,計畫做為本公司最大的茶葉生產基地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4-15 15:03
第二條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以應收帳款債權抵繳拍賣價金取得屏東縣內埔鄉中林段
及龍泉段等206筆土地(原台鳳老埤農場)
2.事實發生日:104/4/15~104/4/15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土地7,485,788.56平方公尺
每平方公尺約新台幣525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39.3億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其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估處分應收帳款債權利益約為1.276億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以應收帳款債權抵繳拍賣價金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參與公開投標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公告之拍賣最低價及專業估價機構之估價結果
決策單位:依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茶葉生產基地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本案係參與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2年度司執字第52562號」強制執行事件取得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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