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土昶: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會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25 18:21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天下一家社教服務中心204室(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三段219號二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 110年度營業報告。
(2) 監察人查核11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 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
(4) 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5) 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
(6) 修訂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並更名為『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 110年度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暨營業報告書案。
(2) 110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 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 修訂本公司『董事監察人選舉辦法』,並更名為『董事選舉辦法』案。
(4)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5) 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6) 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董事全面改選,選舉5席。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1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 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作業流程:
依公司法第172-1條及第192-1條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
之股東,得於111年03月29日起至111年04月08日下午五時前,以書面方式向本
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及董事(含董立董事)候選人提名申請。
受理提案處所:本公司財會部 (新北市新店區寶中路92號10樓)。
(2) 本次股東會得採電子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其行使方法依公司法第177-1條規定
,將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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