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特:代重要子公司宜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24 17:23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14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埔頂路19號9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11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1年會計年度起變動會計估計事項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0年度決算表冊案
(2)、本公司110年度虧損撥補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訂定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2)、訂定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5/16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14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本公司股東最後過戶日為111年5月15日,停止
股票過戶期間自111年5月16日起至111年6月14日止。因最後過戶日111年
5月15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請提前於111年5月13日,掛號郵寄
者以111年5月15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
過戶手續者,請於111年5月13日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
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巿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辦理過
戶手續,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
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
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
於111年4月11日起至111年4月2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
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11年4月20日16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
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
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郵寄者以送達日為憑。
受理方式:書面。
受理處所:宜錦科技財務處,新竹市東區力行一路10-1號
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者。
3.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令規定辦理,如因疫情影響而須
變更股東會開會地點,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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