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大:本公司因股份轉換案依據企業併購法第33條規定公告相關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17 17:58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1/03/17
2.公司名稱:永大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於民國(下同)110年9月27日董事會及110年11月16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本
公司與日商株式會社日立製作所(以下簡稱「日立製作所」)進行股份轉換,日立製作所
以每股現金新台幣65.1元為對價支付本公司股東。本年度股份轉換基準日為111年4月21
日,因此依股份轉換契約書之約定,轉換對價為每股現金對價65.1元。於股份轉換完成
後,本公司將成為日商株式會社日立製作所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
二、於股份轉換基準日將發生股權移轉之效力,股份轉換基準日為111年4月21日。
三、如持有本公司實體股票之股東或記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上之質權人,應於股份轉換
基準日一日前將其持有之股票提出於本公司;未提出者,其原持有之股票失其效力。如
已換發本公司無實體股票之股東,無須另行於股份轉換基準日一日前將其持有之股票提
出於本公司。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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