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詮: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08 16:54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01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莊區五工路95號3樓(新北產業園區服務中心3樓禮堂)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
(2)110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結果報告
(3)110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報告
(4)資本公積發放現金報告
(5)修訂「員工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6)修訂「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0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2)110年度盈餘分派承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討論案
(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討論案
(3)修訂「取得或處份資產處理程序」討論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03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0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A)提案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B)受理提案及提名日期:民國111年3月25日起至民國111年4月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
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1年4月6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一詮
精密工業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C)受理處所:一詮精密工業股份有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五工五路17號5樓(本公司財務部)。電話:(02)2299-0001
(D)該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E)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二、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四、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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