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發科:代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認購鈺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私募普通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2-25 19:01
第24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
如股息率等):
鈺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鈺太科技」)私募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1/02/25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 旭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旭達投資」)
(1)交易單位數量:7,000,000 股。
(2)每股價格:不超過新台幣 300元。
(3)交易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 2,100,000,000元為限。
2. 聯發資本股份有限公司(「聯發資本」)
(1)交易單位數量:3,000,000 股。
(2)每股價格:不超過新台幣 300元。
(3)交易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 900,000,000元為限。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
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鈺太科技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
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
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
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
之債權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
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
約定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 一次付清。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本次私募需經鈺太科技股東會決議通過,倘鈺
太科技股東會未通過本次私募,或每股發行價格訂價超過上述每股認購價格上限者
,將不續行認購私募股份。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董事會決議通過。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鈺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
及會計師之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決策單位:旭達公司董事會、聯發資本公司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43.90
12.有價證券標的公司私募參考價格與每股交易金額差距達20%以上:不適用
13.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
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 旭達投資
(1)累積持有數量7,000,000 股。
(2)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 2,100,000,000元。
(3)持股比例:12.96%。
2. 聯發資本
(1)累積持有數量3,000,000 股。
(2)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 900,000,000元。
(3)持股比例:5.55%。
14.迄目前為止,私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
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1. 旭達投資
(1)依交易總金額上限計算占總資產總額:0.35 %。
(2)依交易總金額上限計算占母公司業主權益:0.49 %。
(3)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 8,178,639仟元。
2. 聯發資本
(1)依交易總金額上限計算占總資產總額:0.15 %。
(2)依交易總金額上限計算占母公司業主權益:0.21 %。
(3)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 8,178,639仟元。
15.經理人及經紀費用:
無
16.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著眼於音訊相關人機介面、音訊處理技術的應用與市場機會,
以策略性投資人身分認購鈺太科技私募普通股
17.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8.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否
19.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致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3.會計師姓名:
呂瑞文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5645號
25.其他敘明事項:
(1)上開每股交易金額、交易總金額係以旭達投資董事會及聯發資本董事會決議通過
之授權價格上限設算。
(2)有價證券標的公司私募參考價格係以鈺太科技根據定價日之歷史股價
依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計算,截至公告日止尚未可得。
(3)本次認購尚需待鈺太科技股東會通過本次私募案及相關程序完備後始得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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