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凌-KY: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成立審議委員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2-14 20:03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1/02/14
2.公司名稱:開曼東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11年2月14日接獲RIVER NORTH LIMITED(北川有限公司)、
BEAUTY TREND HOLDINGS LIMITED(美興控股有限公司)、
Angel Space Limited及龍行利興業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之通知,
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4條之1規定,應成立審議委員會。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111年2月14日董事會通過設置審議委員會,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
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4之1條規定,由本公司之三名獨立董事
鄧泗堂、陳時雋、蕭啟烜為審議委員會之委員;同時推舉鄧泗堂先生為審議會主席,
就公開收購條件進行審議及就本次公開收購對本公司股東提供建議。
(2)審議委員會茲聘任誠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淑玲會計師及
德凱法律事務所邱士芳律師為委任之獨立專家,依規定出具獨立專家意見書,
並於下次審議會提出進行討論。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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