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寶電:關於本公司110年7月6日曾發布重訊公告台南地檢署對本公司相關人員起訴乙案,投保中心提起董事解任訴訟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11-26 17:54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下稱投保中心)
被告—本公司及本公司二位董事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智院駿良110商調5字第1101001186號
4.事實發生日:110/11/26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業已於110年7月6日公告相關人員經檢察官認定違反證券
交易法等之嫌,投保中心依前述起訴內容,對本公司二位董事提起解任董事之訴訟
6.處理過程:將委請律師答辯,維護本公司及案件當事人權益。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對財務業務並無重大之影
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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