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零四: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11-04 19:34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10/11/0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黃于純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黃于純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百識人才諮詢(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全眾人才交流服務有限公司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百識人才諮詢(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靜安區梅園路。
˙上海全眾人才交流服務有限公司:上海市靜安區彭浦新村。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百識人才諮詢(上海)有限公司:人才供應資訊的收集、整理、儲存、發布和諮詢
服務;人才推薦;人才招聘;電腦軟體、多媒體、網路系統的設計開發及相關技
術服務;設計和製作廣告。
˙上海全眾人才交流服務有限公司:人才供應資訊的收集、整理、儲存、發布和諮詢
服務;人才推薦;人才招聘。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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