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金:茲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及企業併購法第二十七條第十四項規定辦理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10-15 18:42
1.被取得股份公司:日盛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日盛金控」),已發行股份總額:3,772,452,281股。 2.取得人資料: (1)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富邦金控」)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2,147,133,369股。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 56.92%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2,185,216,369股。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 57.93%。 3.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 增加股數:38,083,000股 取得日期:110/8/30 ~110/10/14 取得方式:市場買進 4.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未變動。 5.取得股份之目的:未變動。 6.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未變動。 7.資金來源:未變動。以自有資金491,270,700元支應。 8.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 (1)自行推動召集股東臨時會之計畫:富邦金控與日盛金 控將於110年11月5日召開股東臨時會討論兩金控合 併案。 (2)處分被取得股份之公司之資產或變更財務業務之計 畫:取得股權後,富邦金控規劃依據相關法令且取得相 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吸收合併日盛金控,日盛金控之股票 將因合併而終止上櫃買賣,富邦金控將為存續公司,惟 具體時程與計畫內容仍視實際情況和待主管機關核准後 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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