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能:公告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增資新股發放暨上市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9-22 19:00
壹、本公司於民國109年06月17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通股6,000,00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04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40001號函申報生效,並奉經濟部110年09月16日經授商字第110011593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訂於110年10月7日(星期四)為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上市日期。 貳、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原已發行之股份:普通股282,362,812股,每股面額10元,計2,823,628,120元。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限制員工權利普通股5,358,5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53,585,000元。 三、增資後普通股股數:普通股287,721,312股,每股面額10元,計2,877,213,120元。 四、未達既得前股份權利受限情形: 1.除繼承外,既得期間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2.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有參與現金增資認股及股利分派權利,且其取得之配股配息不受既得期間之限制。 3.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前於本公司股東會之提案、發言、表決權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事項皆委託信託機構代為行使之。 4.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應立即將之交付信託且於既得條件未成就前,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受託人請求返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五、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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