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興:補充說明本公司110年5月7日董事會決議發行110年度第一期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8-19 15:40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本公司110年度第一期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臺幣25億元
4.每張面額:新臺幣1,000萬元整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5年期
7.發行利率:採固定利率方式0.58%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保證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
10.承銷方式:委託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2.承銷或代銷機構: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辦承銷
13.發行保證人: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商業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兆豐商業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元
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保證銀行依簽訂之履行公司債保證義務合約提供保證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前鎮分行
15.簽證機構:無實體發行,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不適用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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