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揚科: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規定公告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8-03 22:40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10/08/03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松揚電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51,833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61,956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短期融通資金之需求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542,93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3.32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金融機構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公告數為2021/8/3董事會決議金額RMB8400萬元整折合新台幣之金額。
(2)本次資金貸與金額採分次撥貸非循環動用,
實際動支日期待松揚電子償還2020年度一年內到期
之款項後再予以匯出。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