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福: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8-03 22:40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0/08/0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杰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立中、胡立三。
力大資本有限公司代表人:翁弘林。
獨立董事:高榮志。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經營行為職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股東常會票決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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