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元:公告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7-23 15:02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0/07/2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嚴維群/董事長
莊永順/董事
余明長/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嚴維群/量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法人代表)
莊永順/泰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委員會委員及審計委員會委員
余明長/奧圖威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法人代表)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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