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光:本公司董事會臨時動議通過發函通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針對有關達勝伍創投公司轉讓股份之行為,業已構成刑法之背信罪,並請主管機關應該立刻為適當之處置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7-15 21:40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0/07/15
2.公司名稱:菱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根據報導,本公司曾告知達勝伍創投公司,本公司願以優於
市場可能或潛在買家之價格,買受達勝伍創投公司所持有之全數
鈺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鈺叡公司)的股權。達勝伍創投公司的董
事自應善盡對達勝伍創投公司及包括宏泰人壽、遠雄人壽、國泰
人壽、台灣人壽、全球人壽、中國人壽等六大壽險公司股東之忠
實義務及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更應該追求達勝伍創投公司及六
大壽險公司股東的最大利益。
二、然而,達勝伍創投公司於接獲本公司願收購其所持有之鈺叡
公司股份消息後,未給予回應,並將其所持有之鈺叡公司股份以
較便宜的價錢轉讓予他人,顯然是置其股東利益於不顧,而不願
使本公司以較為優渥之價格取得鈺叡公司之股份,因此本公司認
為此行為實有構成刑法背信罪嫌之虞。
三、因達勝伍創投公司的負責人為郭冠群,其本身也是鈺叡公司
的股東,本公司認為,因為其背信之行為將會嚴重影響鈺叡公司
公開收購本公司之合法性,因此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應該立即發函
給金管會,並告知金管會應該針對達勝伍創投公司之董事等人背
信行為為立即適當之處置,所以應該要求停止公開收購。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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