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泰: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7-15 18:40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0/07/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董悅明/華泰電子(股)公司董事長
董事:群聯電子(股)公司/華泰電子(股)公司董事
董事:頎邦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高火文/頎邦科技(股)公司董事及總經理
董事:頎邦科技(股)公司代表人:羅世蔚/頎邦科技(股)公司管理中心副總
獨立董事:蔡清典/華泰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邱正仁/華泰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徐嘉華/奇菱光電(股)公司董事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從事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投票表決後,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頎邦科技(股)公司
董事:頎邦科技(股)公司代表人:羅世蔚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合肥頎中封測技術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合肥奕斯偉材料技術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合肥市新站區合肥綜合保稅區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電子專用材料、元件及組件的製造與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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