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公告募集及交付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7-02 19:40
一、依據: 1、本公司110年5月4日董事會決議。 2、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0年7月2日證櫃債字第11000066021號 函申報生效在案。 3、公司法第252條第1項之規定 4、證券交易法第34條第1項規定辦理。 二、公告事項: 1、公司名稱: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貳拾伍億元整, 每張面額為新台幣壹仟萬元整。 3、公司債之票面利率及計息方式: 票面利率:本公司債之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0.53%; 計息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一次;計息基礎 依實際天數/該年度實際總日曆天數計算。每仟萬元債券付息計算至元為止, 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 停止營業日之次營業日給付本息,且不另計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 者,亦不另計付利息。 4、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本公司債發行期間為七年期,自民國110年7月13日 開始發行,至民國117年7月13到期: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到期一次還本。 5、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劃及保管方法: 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以營業收入、銀行借款、發行公司債、 資本市場工具或貨幣市場工具支應。 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提撥 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 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6、公司債募得價款用途及運用計劃:償還債務。 7、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截至民國110年3月31日止,國內無擔 保普通公司債為新台幣 35,000,000仟元整。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為新台幣 637,200仟元整。(截至民國110年6月30日止,國內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為新台幣 35,000,000仟元整。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為新台幣637,200仟元整。) 8、公司債發行價格:本公司債於發行日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9、公司股份總額與已發行股份總額及其金額:截至110年3月31日止,額定資本 總額為新台幣60,000,000仟元,分為6,000,000仟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35,124,215仟元,分為3,512,421仟股,每股面額均為10元。 10、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之餘額:截至110年3月31日止合併財報數 為新台幣75,388,635仟元。本公司為依證券交易法發行股票之公司,本次發行無 擔保普通公司債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4規定;截至110年3月31日止之全部資產 減去全部負債餘額之二分之一為37,694,318仟元。 11、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2、代收款項銀行:不適用。 13、承銷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14、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及名稱:不適用。 15、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不適用。 16、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17、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19、簽證機構:不適用。 20、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債委託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忠孝分行代理還本 付息事宜及製作扣繳憑單寄發與債權人,並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之債券所有人名冊資料,辦理本息款項劃撥作業。 21、募集期間及交付日期:本公司債於110年7月5日開始募集,並於110年7月13 日完成募集發行,款券將於發行當日交付。 22、特此公告。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鉅亨贏指標
了解更多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