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友: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之致債權人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7-01 17:41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0/07/01
2.公司名稱:慧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0年7月1日股東常會決議,為改善股東權益結構,辦理減資彌補
虧損。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及第74條之規定辦理相關事項。
6.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為改善股東權益結構,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二.減資金額:新台幣147,140,930 元整。
三.銷除股份:14,714,093 股 。
四.減資比率:21.6018%,按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率銷除股份
即每仟股銷除216.018 股(即每仟股換發783.982 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份
,得由股東自舊股票停止過戶日前5 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依股票
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集保劃撥戶抵繳轉劃撥費用),其畸零股份授權董事長按
面額洽特定人認購之。
五.減資後實收資本額:534,010,000元,共計53,401,000 股。
六.本次減資案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轉讓員工、註銷或其他情形致影響流通在外股
份數量,股東減資換股比例因而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七.本次減資案經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訂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
日、換發股票作業計劃及其他相關事宜,本案如因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核示亦或
因客觀環境而需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八.本次減資換發新股,如依規定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九.凡本公司債權人對於上項減資如有異議,請自通知公告日起31日內,以書面向本公司
提出,以便依法辦理,逾期未表示異議者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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