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巴巴:公告本公司一一○年度第一次私募有擔保普通公司債重新定價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5-26 20:01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公司債名稱:欣巴巴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一一○年度第一次私募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1,000,000仟元。
4.每張面額:新台幣100,000元整。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自發行日起算四年,自民國110年5月26日發行,至民國114年5月26日到期。
7.發行利率:固定年利率4.12%。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臺南市北區小北段2000、2001、2002、2003、
2004、2005、2006、2009、2010地號等九筆土地。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充實營運資金。
10.公司債受託人: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
11.發行保證人:黃火冏輝。
12.代理還本付息機構:臺灣土地銀行前鎮分行。
13.賣回條件:無。
14.買回條件:本公司債發行未滿一年提前贖回(含擔保標的物出售)者,本公司除應清償
本公司債之本金與到期利息外,需另支付按尚未清償本金金額1%計算之違約金。本公
司債發行達一年後提前贖回(含擔保標的物出售)者,本公司僅需清償本公司債本金與
到期利息。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7.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8.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9.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本公司110年3月2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經營團隊全權處理相關
事宜,並於相關發行條件皆不變動之情況下,重新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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