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通:(補充106/11/13公告)本公司與新鼎系統公司共同聯盟投標桃園國際機場(股)公司「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資訊通訊系統工程」案,因主體工程發包影響,雙方合議終止契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5-06 19:42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0/05/06
2.公司名稱: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因主體工程發包狀況影響,雙方合議終止契約,今日取得業主通知函。
(2)本案金額約新台幣23.5億元,本公司與新鼎契約占比各約為14.3%與85.7%。
(3)有關後續結算事宜,擬依原契約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之預付款、保留款、
履約保證金、已執行內容費用等事項,將另安排會議研討。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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