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3-10 15:41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西屯區市政路386號3樓302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書。
(2)本公司109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3)本公司109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修訂本公司「董事道德行為準則」部分條文案。
(5)修訂本公司「主管以上人員道德行為準則」部分條文案。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09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案。
(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19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17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
將於股東常會40日前經董事會決議後另行公告。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
東,得向本公司提出本次110年股東常會議案,惟每一股東之提案以一議案為限,
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300字(含標點符號),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
本公司擬訂於110年4月9日起至110年4月19日止受理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
請於110年4月19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
為議案結果。
受理方式:書面方式(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前)送達
本公司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坤悅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台中市西屯區市政路402號19樓之2)
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並檢核貴股東相關提案資格無誤後,送交本公司董事會
審核辦理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
是否列入議案標準: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二、盈餘分配內容擬於股東常會召開四十日前,經董事會通過後,將另行公告。
三、開會通知書將另函寄發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列明股東戶號、姓名逕向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查詢;惟持股未滿一仟股股東之股東會召集通知,依證交法第26條之
2規定,以本公告為之。
四、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
相關資料送達坤悅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4)2258-8809,並副知證基會。
五、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六、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其行使方法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請依相關規
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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