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通轄下三間機構因違反監管規定遭證監會罰款3,000萬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2-15 18:42
摩根大通轄下三間機構,因違反多項監管規定及/或犯有內部監控缺失,遭證監會遣責及分別罰款1,500萬元、1,200萬元及300萬元。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摩根大通未能對其在香港的機構證券業務實施足夠的系統和監控措施,以確保適用於以下範疇的規則和規例獲得遵守:包括賣空活動;利便客戶及自營交易業務;及黑池交易服務的營運。
摩根大通就事件回應指,該行已與證監會充分合作,並已解決所有涉及其香港機構投資者股票業務內部系統及管控的若干方面的歷史遺留問題。該行會加強完善其內部系統及管控,以確保遵守現行規章條例。
該行發言人表示,此次紀律處分將不會對摩根大通在香港的業務活動造成任何限制。(jw/u)~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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