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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

國銀投資性不動產擬改採市價法 17家淨值估增500億元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5-04-02 21:49


金管會銀行局今(2)日召集大型公、民營銀行開會,討論銀行業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銀行業向金管會建議,希望銀行投資性不動產能採公允價值的「估價方式」比照保險業,改採「市價法」,一旦放行,銀行淨值將擴大,金管會表示,17家銀行共可增加淨值約500多億元。

金管會2014年元旦起,開放銀行業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可採公允價值模式,但銀行業比照一般產業,估價方式只限「收益法」和「土地開發分析法(未開發土地)」;保險業則因產業特性,不限估價方式,等於可用「市價法」估價。此舉限制銀行投資性不動產只能採「收益法」衡量,且依現行規定,折現率僅2.125%,有銀行業者認為,此舉無法反映不動產真正的價值,因此,希望可比照保險業規定,衡量方法不限「收益法」,意即可以用「市價法」。


經統計,目前共有17家銀行有投資性不動產,投資成本約600多億元,若17家銀行不動產增值利益未來能比照保險業,也可採取市價法入帳,17家銀行共可增加約500多億元淨值。一旦淨值擴大,以淨值為計算基準的海外購併、或中國布局的空間,都可大幅增加,有助銀行擴展商機。

據了解,目前有投資性不動產者,土銀最多,台銀、合庫、華銀、一銀、彰銀(2801)及台北富邦銀和國泰世華銀等,也有部分投資性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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