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乃成記二大過被陸軍汰除 仍可領月退俸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4-07 17:11
記者呂烱昌/台北報導
陸軍航特部601旅軍官勞乃成私自招待親友進入營區和私帶頭盔出營案遭到記二大過,而被國防部列為年度汰除人員。不過,由於勞乃成汰除前已完成20年服役役期,照現行規定無法向勞乃成求償,且勞乃成仍可領月退俸。
國防部7日上午召開「陸軍航空601旅違反內部管理案」記者會,根據國防部公布的懲處名單,勞乃成2案移送桃檢偵辦,而勞乃成年度記滿2大過,會依規定列為淘汰人員。
根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常備軍官、常備士官若年度考績丙上以下或因個人因素一次受記大過二次以上,經人事評審會考核不適服現役者,將予以退伍。
針對媒體詢問勞乃成為國家花費千萬辛苦栽培,軍方是否能向勞求償。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徐衍璞中將表示,如果未完成役期是要進行賠償,但勞乃成是接受軍售的訓練,且他也服了該服的役期,因此目前是沒有辦法對勞乃成求償。
另一方面,由於勞乃成汰除前已服役滿20年,照現行法令,退伍後仍可以領月退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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