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楠: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2-26 16:00
壹、 本公司109年12月1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9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額計新台幣19,000,00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10年1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7996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晟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業務: 1. 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業。 2. 螺絲、螺帽、螺絲釘及鉚釘等製品製造業。 3. 彈簧製造業。 4. 製鎖業。 5. 金屬線製品製造業。 6. 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 7. 表面處理業。 8. 五金批發業。 9. 電子材料批發業。 10. 五金零售業。 11. 電子材料零售業。 12.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新台幣799,209,090元整,分為79,920,90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四、本公司地址: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161號18樓之1。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含獨立董事2人)及監察人3人,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定於民國73年3月22日,最近一次修訂日期為民國106年6月16日。 七、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818,209,090元,分為81,820,90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9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總額計新臺幣19,000仟元。 2.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19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並依證交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190仟股,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其餘80%,計1,520仟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購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其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3.現金增資認購價格: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暫訂每股新臺幣50元,訂價方式謹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債證券自律規則」規定,並授權董事長參酌發行時市場狀況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與主辦承銷商 共同商議決定。 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之普通股相同。 5.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重要內容及發行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券商公會指示或要求,或因應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九、證券主管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本公司最近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增資計劃:償還銀行借款。 十一、委託代收款項機構與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名稱及地址: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十二、承銷機構: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發行新股決議之議事錄:依規定免予公告。 十四、股票簽證機構:本次發行新股全數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十五、繳款期間:待董事長另行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辦理與本增資相關事宜。 十六、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十七、公開說明書陳列及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十八、本次現金增資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人之集保帳戶並上櫃買賣,增資股票將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發放,屆時股款繳納憑證下櫃暨增資新股上櫃。 三、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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