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驚!外資預估中企監督法案影響小
鉅亨網編輯江泰傑 2020-12-06 10:15
針對美國眾議院近期通過的《外國公司控股責任法案》,J.P. Morgan 指出對於在美國上市的中概股影響有限,因為即便美中證監主管機關最後無法達成協議,在美國掛牌的中概股仍可利用第二上市的機會,把存託憑證轉換至它處交易。
《外國公司控股責任法案》要求,外國發行人連續三年不能滿足美國上市公司會計監管委員會(PCAOB)對會計師事務所檢查要求者,禁止其證券在美國交易。
中國出於國家安全顧慮,一直不願讓外國的主管機關審查中國的會計師事務所。但中國如果不做出讓步,在美國上市的中概股幾乎無法避免下市危機。
而該法案於今年 5 月在美國參議院已通過,當時並未對中概股股價產生重大影響。J.P. Morgan 預期該法案在眾議院通過後也不會對中概股股價有過大衝擊,主要原因在於兩點:
首先,該法要求連續三年不符合審計監管要求,將禁止在美國交易,相信中美主管機關會在這個期限之前達成協議。
第二,若雙方主管機關無法達成協議,中概股可以選擇在香港進行二度上市,將美國存託憑證轉換為 H 股,也能保障美國存託憑證持有人權益。
J.P. Morgan 預計未來將有更多的中概股回到香港二度上市,特別是市值在 100 億美元以上的公司,符合這一標準的公司包含拼多多、攜程、百度和 Bilibili。
根據香港交易所現行規定,只要符合連續兩個財政年度在美國或者英國上市記錄,以及最低市值 400 億港元,或最低市值 100 億港元且最近一年的純益超過 10 億港元的美國存託憑證,可以在香港上市。
此外,J.P. Morgan 表示,不排除港交所將放鬆限制張開雙臂歡迎中國網路企業「鮭魚返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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