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航:公告本公司募集與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09-15 18:40
壹、依據: 一、本公司109年5月13日董事會決議。 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7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50661號函申報生效。 三、公司法第252條第1項規定辦理。 貳、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壹佰億元整,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三、公司債之利率:票面利率為0%。 四、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發行期間為五年,除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依轉換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依轉換辦法第十九條行使賣回權,或本公司依轉換辦法第十八條提前贖回,或本公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時依債券面額之100~101.2563%(實質收益率0%~0.25%)以現金一次償還。 五、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以營業收入、資本市場工具或銀行借款支應,並於債券還本付息日或到期日前一個營業日交付還本付息代理機構備付到期本息。本次公司債因未設償債基金,故無保管方式。 六、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及公司債。 七、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新台幣15,048,900仟元。 八、公司債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依票面金額之100%~100.5%發行。 九、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章程資本總額為新台幣70,000,000仟元,分為7,000,000千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已發行股份總數:4,853,569,490股、已發行股份金額:新台幣48,535,694,900元。 十、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新台幣73,040,782仟元。(依經會計師核閱之109年6月30日合併財務報告計算)。本公司為依證券交易法發行股票之公司,本次擬發行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4規定,不受公司法第247條規定之限制。本公司截至109年6月30日止之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餘額之百分之二百金額為新台幣149,770,778仟元。 十一、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依規定免公告。 十二、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東分行、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224號。 十四、有承銷或代銷機構者,其名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不適用。 十六、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不適用。 十七、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十八、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詳見本公司公開說明書之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十九、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二十、董事會之議事錄:依規定免予公告。 二十一、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本次發行公司債係採無實體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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