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得利:公告本公司減資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07-24 14:00
一、本公司於民國108年10月2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2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31505號函核准辦理申報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商業司109年06月15日經授商字第1090109748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另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亦業已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109年7月15日證櫃監字第1090008253號函核准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寶得利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A102060 糧商業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CC01990 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 F102040 飲料批發業 F102050 茶葉批發業 F102170 食品什貨批發業 F1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 F106020 日常用品批發業 F108011 中藥批發業 F108021 西藥批發業 F108040 化粧品批發業 F10907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F110010 鐘錶批發業 F110020 眼鏡批發業 F112010 汽油、柴油批發業 F112020 煤及煤製品批發業 F113110 電池批發業 F116010 照相器材批發業 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F201010 農產品零售業 F201070 花卉零售業 F203010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F203020 菸酒零售業 F2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F205040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 F206010 五金零售業 F206020 日常用品零售業 F207030 清潔用品零售業 F207050 肥料零售業 F208011 中藥零售業 F208021 西藥零售業 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F208040 化粧品零售業 F208050 乙類成藥零售業 F20906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F210010 鐘錶零售業 F210020 眼鏡零售業 F212050 石油製品零售業 F213010 電器零售業 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 F213110 電池零售業 F214030 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 F215010 首飾及貴金屬零售業 F215020 礦石零售業 F216010 照相器材零售業 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 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F301010 百貨公司業 F301020 超級市場業 F399010 便利商店業 F399990 其他綜合零售業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F401161 菸類輸入業 F401171 酒類輸入業 F501030 飲料店業 F501060 餐館業 F501990 其他餐飲業 F601010 智慧財產權業 G202010 停車場經營業 H701010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I101090 食品顧問業 I103060 管理顧問業 I105010 藝術品諮詢顧問業 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I401010 一般廣告服務業 I501010 產品設計業 IE01010 電信業務門號代辦業 IZ01010 影印業 IZ09010 管理系統驗證業 IZ12010 人力派遣業 IZ99990 其他工商服務業 J303010 雜誌(期刊)出版業 J304010 圖書出版業 J701020 遊樂園業 J901020 一般旅館業 JA01010 汽車修理業 JA01990 其他汽車服務業 JA03010 洗衣業 JE01010 租賃業 JZ99030 攝影業 JZ99050 仲介服務業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2,000,000,000元整,分為2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得分次發行。 (四) 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60號2樓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2人)監察人3人,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67年8月28日訂立,民國109年6月29日第36次修訂。 (七)減少資本用途:為改善財務結構以彌補累積虧損。 三、減資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畫內容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137,975,000股(含庫藏股2,625,000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1,379,750,000元。 (二)本次減資446,468,45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44,646,845 股(包括普通股20,237,201股及私募24,409,644股)。 (三)減資後發行股份總數為93,328,15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933,281,550元。 (四) 換發新股票之換發比率: (1) 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減少323.587股(即每仟股換發676.413股)減資比例為32.3587%,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減資換發股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登記,逾期未辦理者,按面額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所有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2) 本次換發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免印製股票,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錄。 (3) 減資後換發之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五) 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事宜: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為109年8月19日。 (2)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自109年8月20日起至109年8月27日止。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為109年8月22日。(因最後過戶日109年8月22日適逢例假日,故現場過戶請於109年8月21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109年8月22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4)停止辦理舊股票過戶自109年8月23日起至109年8月27日止。 (5)減資換發基準日為109年8月27日。 (6)開始換發新股票及新股票上櫃買賣日期為民國109年8月28日。 (7)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 (六)換發手續及地點: (1)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印製實體股票,故請尚未 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劃撥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設集保劃撥帳戶, 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股東應持舊股票、股票換發申請書 、(673/671)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及原留印鑑辦理換發。 (3)未過戶舊股票: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證明文件(稅單或集保股票交付清單)、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股票換發申請書 、(673/671)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及原留印鑑辦理過戶後換發。 (4)原存放集保帳戶之舊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票上 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股東無須辦理任何換發手續。 (5)換發地點: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 (七)上述計畫書報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定後辦理之。如因 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修訂、或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 及其他等因素,以致須調整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計畫 書相關時程及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八)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資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九)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十)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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