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名: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07-04 02:14
一、本公司於民國109年3月19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 37,925,387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4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 二、因辦理第五次買回公司股份(庫藏股)註銷減資,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依法調整配息率,每股配發0.40779986元。 三、經民國109年7月3日本公司董事長訂定民國109年7月26日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9年7月22日起至109年7月26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09年7月21日下午五時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10008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辦理過戶手續。 四、現金股利於民國109年8月13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匯費、郵資及支票處理費由股東自行負擔。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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