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經: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06-23 19:10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9/06/2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獨立董事:林倩如女士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依公司法
第209條規定,同意解除該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議案票決結果:
贊成權數:47,815,087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47,296,207權),
反對權數:106,085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106,085權),
棄權權數:466,784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42,315權),
贊成本案之表決權數占出席總表決權數之98.81%,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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