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傳:公告本公司109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新任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06-10 15:03
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9/06/1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一)董事徐偉華
(二)董事林明祥
(三)董事翁世華
(四)獨立董事徐履冰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一)董事徐偉華
Pinnacle Imaging Corporation 總經理
(二)董事林明祥
華榮電線電纜(股)公司董事及副總經理
第一伸銅科技(股)公司董事
中宇環保工程(股)公司董事
合晶科技(股)公司董事
亞太電信(股)公司董事
金居開發(股)公司董事
華廣生技(股)公司董事
展旺生命科技(股)公司董事
國際聯合科技(股)公司董事
安捷企業(股)公司董事
中台科技開發工程(股)公司董事
台灣時報社(股)公司董事
華和工程(股)公司監察人
(三)董事翁世華
穎瑞科技(股)公司董事
(四)獨立董事徐履冰
徐履冰律師 范嘉倩律師執業律師
復興木業(股)公司監察人
華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臨時管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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