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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英格爾:公告本公司收到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執行命令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06-08 01:06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債務人:英格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文書案號:北院忠109司執全玄字第287號

2.事實發生日:109/06/04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於民國106年7月13日簽發本票1紙,內載憑票交付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台新銀行),金額為美金27,000仟元,到期日為民國109年4月22日,台新銀行

到期經提示未獲付款。今收到台新銀行請求假扣押強制執行新台幣三仟萬元。

4.處理過程:對於法院裁定,本公司將依法辦理。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正常,不受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依法定程序處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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