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金: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申請發行無擔保主順位普通公司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10-02 17:00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10/02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第一
次無擔保主順位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50億元整。
4.每張面額:依市場狀況決定。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以不超過10年(含10年)為原則。
7.發行利率:視發行時市場狀況訂定。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為償還即將屆期之公司債及充實營運資金,
強化資本結構。
10.承銷方式:委託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決定。
12.承銷或代銷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決定。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不適用。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公司債於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得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為櫃檯買賣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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