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輪實業:維輪實業104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2-04 16:37
壹、本公司於104年11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60,000,000股,並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12月2日金管證發字第
1040049537號函核准申報生效。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二項之規定,將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有關事項公告於
後:
一、公司名稱:維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CD01030 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CA01050 鋼材二次加工業F114030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F106010 五
金批發業F113010 機械批發業F114070 航空器及其零件批發業CD01060
航空器及其零件製造業CQ01010 模具製造業F401010 國際貿易業F106030
模具批發業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3,600,000,000
2,288,660,000元,分為228,866,0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點:桃園市中壢區過嶺路二段456號。
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監察人2人,任期3年,連選
得連任。
七、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正日期:章程訂立於68年5月18日,最近一次修
正於101年6月18日。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6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
(2)本次現金增資,除依公司法第267條及公司章程規定保留百分之十五,
計9,000,000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百分之八十五,計51,000,000股
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認購。每仟股
可認購222股。若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一股者,則授權董
事長洽特定人依發行價格認購之。
(3)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九、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888,660,000元,分為288,866,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增資計畫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增資認股基準日:104年12月12日。
十二、增資基準日:104年12月29日。
十三、股款繳納日期:(1)原股東及員工繳納期間:104年12月21日至104年
12月25日。(2)特定人繳納期間:104年12月26日至104年12月29日。
十四、委託代收價款訂約行庫:合作金庫商業銀行中原分行暨全省各分行。
十五、委託存儲專戶行庫:第一商業銀行敦化分行。
十六、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配
發各股東,屆時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十七、本次增資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參、停止過戶日:104年12月8日至104年12月12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
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4年12月7日(星期一)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
路2段97號地下2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04年12月7日(最後過
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肆、本公司財務報表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伍、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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