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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熱式菸品定義不明 近3年查扣逾4萬條 恐衍生過期國賠問題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2019-09-27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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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熱式菸品定義不明,海關近3年已查扣逾4萬條。(鉅亨網資料照)

近年興起的「加熱式菸品」究竟是否算菸品,衛福部與財政部至今仍無共識,但目前旅客攜帶加熱菸入境,被查獲就會遭海關沒入查扣,據統計,海關從 2017 年起共查扣 4.4 萬餘條菸品,眼看菸品保存期限就快屆期,立法院預算中心呼籲,相關部會應儘速對加熱式菸品頒布解釋令,避免衍生國賠爭議。

加熱式菸品是由菸草柱與加熱器組合而成,近年在國外頗為風行,這股加熱式菸草產品風潮也吹進台灣,有旅客出國會順便帶回國內使用,但卡在目前國內對於加熱式菸品尚無明確管制規範,部分旅客攜回國內後遭海關查獲,就會被暫扣候處。

根據剛出爐的立院預算中心報告,加熱式菸品因規範管制定義不明,國人攜菸入境時遭查獲,會遭海關依據「海關緝私條例」與「行政罰法」將查扣的菸草暫扣候處,近 3 年來合計約查扣 4.4 萬餘條菸草。

預算中心報告指出,由於國健署目前尚未釐清加熱式菸品適用管理法規,部分自 2017 年查扣的菸草將面臨保存期限過期的問題,建議財政部與衛福部等相關部會,應儘速研議具體管理辦法,減少關務署邊境執勤的困擾。

對於加熱式菸品到底該如何管理,衛福部早已在今年 1 月明確表態,加熱式菸品包括菸草柱與加熱器都應受菸害防制法規範,但對於加熱式菸是否算菸品卻遲遲沒有答案。

原因在於,衛福部希望禁止加熱菸進口,如果承認加熱菸屬於菸品,等於給加熱菸合法進口的理由,也因此加熱菸算不算菸,連衛福部也沒有答案。

財政部則認為,目前我國尚無對加熱式菸品分析與風險評估的相關資料,在產品屬性還沒確定前,仍屬非開放進口物品,不適合用菸酒管理辦法規範裁處,換言之,加熱式菸品目前還不是菸品,但也非開放進口物品,因此只能由海關暫時查扣候處。

財政部強調,加熱式菸是否開放進口,涉及菸害防治政策,應由衛福部根據菸害防制法評估後並議定管理辦法,國庫署與關務署將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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