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碩: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事宜(確定承銷價格)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100,000,000元,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8年8月21日臺證上一字第108180398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晶碩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1.CF01011 醫療器材製造業 2.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3.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4.CE01030 光學儀器製造業 5.CE01010 一般儀器製造業 6.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 7.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 8.CC01040 照明設備製造業 9.F113020 電器批發業 10.F213010 電器零售業 11.F401010 國際貿易業 12.IG01010 生物技術服務業 13.C802041 西藥製造業 14.F108021 西藥批發業 15.F208021 西藥零售業 16.JZ99060 驗光配鏡服務業 17.F110020 眼鏡批發業 18.F210020 眼鏡零售業 19.F206020 日常用品零售業 20.F106020 日常用品批發業 21.F208040 化妝品零售業 22.F108040 化妝品批發業 23.F399990 其他綜合零售業 24.F203010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25.F102170 食品什貨批發業 26.I401010 一般廣告服務業 27.F399010 便利商店業 28.F301010 百貨公司業 29.F301020 超級市場業 30.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31.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桃園市龜山區興業街5號2樓之1。 (四)董事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九席(含獨立董事三席),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五)訂立章程之日期:章程訂立於民國98年8月12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08年6月14日(第五次修訂)。 (六)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 (七)原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800,000,000元,分為8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已發行普通股60,000,000股,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600,000,000元。 (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新台幣100,000,000元,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約15%計1,500,000股由員工認購,其餘85%計 8,500,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及本公司104年6月16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全數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按照原有股份比例優先分認之規定限制。 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3.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競價拍賣底價最低承銷價格定為每股新台幣 128.81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申購承銷價格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價格新台幣173.75元為之,惟均價高過於最低承銷價格之1.18倍,故公開申購承銷價格以每股新台幣152元溢價發行。 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發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5.本次增資計畫所定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法律規定或主管機關要求、基於營運評估或是客觀環境需予修正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九)增資發行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之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00,000,000元,分為7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十)增資計畫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股款代收暨存儲機構: 1.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安和分行。 2.競價拍賣與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元大商業銀行南京東路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彰化商業銀行北投分行。 (十二)對外公開銷售受理時間: 1.競價拍賣期間:108年09月17日至108年09月19日。 2.公開申購期間:108年09月25日至108年09月27日。 (十三)繳款期間: 1.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08年09月25日至108年09月27日。 2.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08年09月20日。 3.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8年09月30日。 4.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8年09月30日至108年10月01日。 5.增資基準日:108年10月4日。 (十四)主辦承銷商: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十六)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 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 2.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十七)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掛牌上市買賣,並於同日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股款繳納憑證、上市日期及股票發放日期將另行公告。 三、本次現金增資公開說明書及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四、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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