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率豐:能率豐聲科份有限公司召開104年股東常會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3-26 11:20
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康寧生活會館「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5段420巷28號」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3年度營業報告書。
*2.103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03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4.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案。
*5.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式」案。
*6.第8屆董事選舉案。
*7.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三)、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5/0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30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次104年股東常會之建議議案,惟各股東之提案將以一項為限
,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
(2)本公司獨立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
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
不得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董事會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之人數,亦同。前述提名股
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
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檔案。
(3)凡欲辦理提案或獨立董事提名之股東,請於104年4月24日起至104年5月4日止於書
面提案上註明股東戶號或身分證字號、戶名並加蓋股東印鑑或簽名後,親自(如為郵寄
者其郵件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或提名截止日當日前,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
會提案函件或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送達本公司(地址:新北市汐止區康
寧街169巷27號13樓之1,電話:02-26923636)。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或提名,並檢
核 貴股東相關提案或提名資格無誤後,送交本公司董事會審核辦理並於法定期限內
函覆;若有股東逾越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間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送董
事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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